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传统热成型手工技艺与数字化设计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开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人工智能视域下陶瓷文创产品设计研究(TK2023061401/何加亮)
2.基于逆向工程三维扫描的数字IP保护与内容传播平台研究(TK2023061402/张婉琳)
3.德化窑瓷雕技艺的数字化展示与传播研究(TK2023061403/程永胜)
4.金华婺州窑堆塑艺术的数字化复原与成型研究(TK2023061404/陈悦颖)
5.数字丝网印刷技术在陶瓷工艺中的应用研究(TK2023061405/林苗苗)
6.fdm增材打印陶瓷模具成型研究(TK2023061406/张一杨)
7.天目窑历史文献选编(TK2023061407/郑巨欣)
8.天目窑技术文献选编(TK2023061408/郑巨欣)
(1)项目调研与考察、文献整理与研究、学术交流与研讨情况;
(1)论文类成果:列出已发表的或已有录用通知的论文信息(标题、刊物名称与期数),简述论文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
(2)报告类成果:简述报告核心内容,介绍被采纳或被批示情况;
(3)著作类成果:列出著述目录与主要内容,已出版或拟出版情况;
(4)数据库类成果:介绍数据库设计、数据录入、数据库使用与管理情况;
(5)创作类成果:介绍创作进度情况,已入展和获奖情况;
(6)专利类成果:介绍技术研发与专利设计情况,已申请或授权情况。
包括经费支出、经费余额情况等,应分项列出开支细目,同时提交由责任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经费开支明细。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填写《传统热成型手工技艺与数字化设计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表(2023年度)》(见附件)。
2.中期检查材料包括《开放项目中期检查表》和《阶段性研究成果附件》(论文类成果需扫描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报告类成果需提供成果电子稿及报告核心内容、成果被采纳/批示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需提供著述目录与主要内容;数据库类成果需提供数据库设计方案、数据录入技术流程、数据库应用功能与操作方法;创作类成果需提供创作草图扫描件、入展和获奖证书扫描件;专利类成果需提供专利技术设计方案、专利申请报告等),附件材料需有封面和目录,单独装订成册。
3.《开放项目中期检查表》和《阶段性研究成果附件》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左侧装订,邮寄至重点实验室;电子版请以“中期检查材料+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方式命名邮件和PDF文件(《开放项目中期检查表》+《阶段性研究成果附件》合为一份),发送至邮箱tcdd@caa.edu.cn。
4.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纸质版以寄出时间为准)。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352号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11号楼305室项目管理部
附件: 传统热成型手工技艺与数字化设计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表(2023年度)